更新时间:2011年02月25日 00:00
,跟毛敏初一起去了商场顶楼的旋转咖啡厅叙旧。
她没有想到,当年毛敏初也和自己一样,没有回家乡当一名小学教师,而选择留在了这个城市。她更没有想到,当年的小麻雀今天比自己更早地蜕变成了金光闪闪的凤凰。
沮丧,委屈,惶惑像三把磨得尖利的刀一下一下由轻而重地刺着夏雨涵的心。她心里的那一点一直高踞不去的骄傲慢慢地瓦解。三年来历经的所有的困苦和不如意像烂布条似的塞在她的脑袋里,又涨又痛,乱哄哄地绞成团,连成片,越积越多。
想当年自己还是中文系的校花呢!毛敏初?!她算什么?一个只会在男生面前娇揉做作,卖弄风情也得不到青睐的女孩,凭什么今天就能穿着名牌,开上了小车,在西餐厅里挥金如土。据说还住在高档小区里。
她就不明白了,毛敏初有什么是比自己优秀的?为什么同一间大学,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小镇出来的,家庭背景也差不多的两个女孩在毕业三年后重遇,会有那么大的差距。
唉,要不是中途毛敏初接了个电话急着走,她还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拒绝她打算送自己回家的念头。她真的不想让毛敏初知道自己住在那样一个破地方。
自己仅有的自尊和骄傲不想轻易瓦解在她鄙视的眼光里……至少她是这样觉得的。毛敏初一定是想看自己的笑话!
手机响了。不用看,她也知道是秦刚。除了秦刚,还有谁会打电话给她呢?
她冷冷的笑笑,懒洋洋地开口:“秦刚。”
“亲爱的,我要加班,不用等我吃饭了。嗯?”
“嗯。”
她一下子就挂断了电话,提不起一丁点的兴趣像往日一样关切地叮咛他几句。她能想象得到电话那一头的秦刚呆头鹅一样的表情。
秦刚是她的大学同学,也是中文系赫赫有名的才子。如果不是出生在一个——用现在的话说,太“原生态”的小乡村,也许他会很有作为。当年自己就是被他的那一身才气和傲骨吸引,以至于拒绝了太多“财大气粗”的追求者。现在想想,才气、傲骨顶个屁用!还不如一张百元大钞来得实在。
夏雨涵叹了一口气,倒在了床上。天色渐渐暗下来了,房间里的物体隐入灰蓝色光线里,变得模糊不清。可她却不想开灯,不想看见这个“笼子”里的所有摆设,也不想看见自己,更不想面对的是这个让自己频临绝望的现实。
回忆像一扇久没开启的窗,发出依依呀呀的难听的声音缓缓在她的眼前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