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年06月29日 19:57
就在那天刚进入意境不久。哗,的一声。一蓬水花飞来,淋了渡魂一身。睁开眼,只见河面上,一尾金光闪闪的大鲤鱼。正笑盈盈的看着自己。对,是笑盈盈。虽然鱼没有表情,但是从那个鲤鱼眼睛里分明就看到几分笑意。以渡魂的气量当然不会跟一条鱼去计较什么。虽然这个鱼很与众不同。渡魂也不做理睬。闭上眼睛准备继续修炼。哗,的又一声,不理。哗的再一声,渡魂索性转过身去。心里暗暗得意。“看你能奈何我。”同时也认为自己这个想法很白痴。
好一会,不见身后有何动静。渡魂嘴角微微一翘。心里不由的美的很。但是却怎么也进不了意境。看来今天的情绪被影响了。渡魂如是想道,同时也暗骂自己竟然会被一条鱼左右情绪。正欲起身离去,突然的一种不妙的感觉涌上心头。下意识的扭头看去。顿时目瞪口呆。好大……好大的浪花……劈头盖脸的扑向自己。躲闪已经来不及了。轰……渡魂阴着脸,慢慢的从嘴里吐出两条活蹦乱跳的鱼来。随手从头顶抓下一只大螃蟹。用一种你死定了的眼神,死死盯着河里的罪魁祸首,那厮现如今在河里上窜下跳,尾巴甩的都跟小狗一样。渡魂随手抄起鱼杆,照着河里劈头盖脸的打去。但金鱼不过拳头大小。在水中灵活之极,如何能够打到。倒是那金鱼,躲的悠哉悠哉,还不时的用小尾巴荡起一蓬水花。使得渡魂更加狼狈。
就这样,一人一鱼,日出而战,日落而息。持续了一个星期之久。最终以渡魂败阵而终。就这样,渡魂幽静的生活里,又多了一尾金鱼。倒也凭添几分乐趣……
我叫雨天,初进神话时由于自己好喜欢鱼儿在水里面的自由自在。便在女娲那里选择了妖族,成为了一个法力低微的鱼妖。整日里和姐妹们游东游西。妖族天生具来的法术,使我能够自如的来去个个水域。看尽神州的美景。日子过的逍遥自在,然而就在五年前,我来到了这里。看到了岸边静静而坐的他。他就那么随意的坐在树下。一身粗糙的布衣依然掩盖不住那种脱俗的气质。披肩的长发随意的扎在身后,面目随和,眼神清澈而又坚定,嘴角总是挂着一丝微笑。不由的让人产生丝丝好感。心里突兀的冒出想要作弄他一番的念头。便用法力祭了些许水花过去,谁知道那家伙竟然不理我。气的我一不小心法力用的稍微有点过。把他浇成了一个落汤鸡。看到他那呆样子,我就想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想拿鱼杆打我。哼,本小姐怎么会轻易的让你打到。不时的捉弄他一番。看着他那气急败坏的样子,好开心。
之后,连续一个星期,他只要见到我,总会拿着那根破鱼杆想打到我。但是一次比一次下场惨。
“咱们妥协吧,我投降。”看到他用那副无奈而又悲壮的呆样说出这样的话时。好想哈哈大笑,但是鱼不能。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每天练功过后的空闲时间,我就会在水里默默的看着他,而他总会给我讲些神州的逸事趣闻。每次看到他那柔和的微笑。听着充满磁性的声音。我总有种晃晃忽忽的幸福感。
光阴似箭。3年的时间匆匆而过。这些年来,过的平淡而又开心。每天,总会满心期待的等待着他的出现。就那么默默的看着,听着他讲着神州上的趣闻逸事。便会觉的很是满足。同时也知道了他的故事。知道了那个红衣女子。心里没来由的一点酸楚,“这个算是一见钟情吗?”我常常问我的姐妹们。她们总是异口同声的说是。有点朦胧,有点甜蜜,还有点害怕和羞涩。甚至还有期待。如今我仍差50年的修为才能化为人型。(妖族达到旋照期方可幻化人型)我要努力修炼。我想跟他一起游历五洲四海。姐妹们都说爱情让人盲目。都说我苯。也许吧。
孟然也好奇尝了下这新煮的绿豆味道。他似乎尝过如此新鲜的汤,不过商店里买的却都是温室催熟的,味道或许更适口,但是缺少了泥土的清新味道,掺杂了促长剂,催熟素,高光合作用催化因子等等化学物质综合的味道。就算仪器辨识不出来,但是在美食家的口中,还是能分辨出原材料的大致生长环境。这精神刺激,不知道引起了自己哪方面的潜意识感觉,竟然对这汤有特殊的感情。孟然对这游戏的精神刺激腹诽着,不过他更喜欢吃那还没有完全熟的嫩粒,有点甜甜的,虽然煮过了,但是却不如完全黑角熟的沙绵。
品味,用筷子自然不习惯,也不合适,他被随手折的做筷子用的高粱杆的味道打扰了兴致。跑到旁边烧制陶瓷的地盘,捏了一个勺子样的物品,让他们帮忙烧制。现在烧制陶瓷已经能烧制出来表面的那层釉质,小件物品上的沙眼已经很少了。烧制勺子,应该成功率很大。孩子们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也抢着要尝尝。
虽然尽量的多加水,但是由于烧制的陶器并不是很大,所以这么一分,就没了,孩子们更是抢光了锅底的绿豆沙。在这热气弥漫的晌午,自然是不过瘾。但是锅底都让孩子们给抢了,也就没有办法再煮了。
“洛,有没有办法再煮些啊!”孩子们开始缠他。
“可以,不过有一个条件。”
“不是你说给我们一个惊喜的么?”
“刚才的不是么?”孟然反问,他已经适应了游戏,当做两个平行的世界。佛家语,众生平等,他也不再纠缠于虚拟与真实之间了。况且魔由心生,只要心中无魔,也就无谓虚幻与真实。
“可是他们也喝了啊。”这小家伙指了指弧光他们。意思是这惊喜先给了弧光他们,似乎有些不地道。另外还有不算数的意思,要再给这些小家伙单独补偿。
“那是为了答谢他们放你们去帮我,还有感谢他们帮部落建设新营地,还有……”孟然故意不说。
“还有什么?”
“向他们续借一些能干的小家伙。”孟然揭开谜底。
“洛,你就会欺负我们。种葫芦拉上我们,摔泥巴让我们帮忙,找野菜,找奇怪的石头,还有今天上午种草也拉上我们。”
“就是,就是,我在水里被蚂蝗咬了好几次。我都忘了自己每次下水都吸引蚂蝗了,害得我在水里跌了好几交”这是在水田里老是被蚂蝗咬的小家伙。只要他下水,蚂蝗立即往他腿上跑。偏偏他怕的很,只要看见就在水田里乱跑,不跌跤才怪。这小家伙净帮倒忙了。其他的也围攻洛。越是小孩子越不把洛的首领威严放在眼里,当然是在洛不发脾气的时候。比如现在,因为上午帮了洛的忙,他肯定不会发脾气的,大家放心的抱怨,倒苦水。
“可是实际上我给你们的惊喜本来不是中午的,是在晚上。你们既然认为这中午的是惊喜,那就算惊喜了。我找别人帮忙好了。”孟然以退为进。
这些孩子们越来越聪明了,经过群体的智慧后,终于决定,下午可以去帮忙,但是要约法三章:第一,不再做苦力,因为他们手上的泡现在还没消呢。第二,不能现在去,因为天气太热,所以要等稍微凉快了再去。他们都已经听说了洛比较耐热的事情。第三,惊喜要先给他们看,不能再让别人尝鲜。
孟然倒是不解孩子们为什么再三强调第三点,他问了疑问。结果孩子们回道,“这说明我们在这件事上功劳最大,部落的规矩就是功劳最大的勇士可以拥有第一分配权。我们也要当勇士。”在这七嘴八舌的回答中,孟然终于知道了他最大的失误是什么了,原来是忘了表彰这些孩子的功劳了。
郑重其事的允诺了这件事情,还让旁边的弧光做了公证人。结果孩子们一高兴,冒着酷热的天气,当即采豆角去了。他们要再采些来煮绿豆汤。孟然无奈,只好找了个筐,硬着头皮也跟了去。要是孩子们把棵苗整个拔下来,他后悔也来不及。营地上传来负责搭建营地的人们的笑声。刚才的表现有点过啊,惹得大热的天,他还得跑一趟。
一趟下来,又出了不少汗。不过还是值得的,阻止了孩子们将秧棵连根拔起的厄运。稍晚一步,还真的要后悔了,虽然有种子可以再种,可毕竟还是要浪费功夫的。终于下午带着孩子扩大了种植面积。绿豆不同于水稻,是边开花边结果成熟的豆类。下面的豆角黑了,上面的顶尖还在继续生长分花蘖。面积够了,可以每天都采摘,而且采摘很长时间,当然产量么,相较高粱也差了些,更不用说改良的稻谷了。
稻谷由于选择的品种过于原始,孟然还是在下午采集的时候,还是在重新栽种的时候,优化了选种。毕竟是以种子为食部,还是产量越高越好。所以他要选择下高产的植株,另外还有那些高产的特性特征。孩子们背着稻穗去脱粒,并要把颖壳舂掉。今天晚上的食物就是这稻米了,从洛的口中知道了稻米的食用和粱米一样,不过更好吃。
在部落里建设营地的时候,他就精心伺弄着新开的田地。首先是优化品种,连续多次的选种,优化,总算让他满意了,至少不再是高矮不一。长短不齐。另外在选种子过程中,他总是发现那些饱满的大穗,极其容易倒伏,反而影响了收割采集。于是不得不退而选择那些茎秆粗壮的稻穗做优育。
山前平原现在还是草甸子,中间有些湖沼。孟然在扩大面积的时候,也就选择就近的几个沿着湖沼边缘开发水田。他打算在部落营地建设成后,搬迁下来后,至少水稻也能成为主食之一。他希望在高粱,水稻,豆类三种作物粮食的支撑下,部落可以跨过原始文明随后的血型时代,而进入初步人权时代。
高等生物的集群生活在生物进化树上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一种就是类似于蜜蜂的基因内化。也就是本能程式化,一旦个体诞生,大部分底层生物也就定下了一生的命运。继而人类幻想出来的文明,有高秩序文明“机械帝国”,机械帝国只允许存在一个智能终端,一旦被主脑抛弃就会毁灭。另一分支则是虫族文明,它采用则是基因吞噬,也就是永远都会有着多个领主。一旦附属部落失去控制必然会衍生新的体系。
第二种就是群狼时代,高端文明有时也可以称为众神时代。文明特征是既有程式化的个体内化,却又不得为了更高的发展,而集群生活。集群之间,相互之间高度的防备,却又高度合作,并相互依托。自然,有神也就有人,所以众神都会守护自己的牧羊地。神系的增加与繁衍,爆发一次有一次的神系战争。
第三种则是天主时代或者真理时代。天主时代,天主以下众生平等。真理时代,则是无上人,无下人,无智者,无庸徒。高端的天主文明通常会与虫族文明为敌。而真理时代最恐惧机械帝国。这种文明的特征却是文明不以个体传承,以群体智慧传播。一旦遭受重创,必然文明倒退。
在《宇宙生命的进化与文明形态试论》这本书里,却表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当生物集群意识到我与非我的时候,必然会使文明急剧进化。而在进化的初期,却会伴随着严重的暴力与血腥。这种文明的动荡甚至会导致文明的毁灭而被时间长河掩埋在过去。
所以,在部落决定迁徙营地的时候,他想能让部落直接进入物质丰富的土地财富时代,而不是以人为财产的古文明萌芽。古代文明萌芽的标志是以私有制为起始,而确认古文明的标志则是金属青铜器的广泛使用。在四大古文明和随后的各大文明萌芽,无一不是一部血腥史。当然也有例外,在文明极端不对称情况下,可以使得原始文明生产力急速发展,在一两代人内直接跨越数个文明阶段,而不产生奴役制。尽管这种跨越一般代表着文明的被同化,但是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就算神也无法创造一个新的文明,必然的打上先进文明族群的烙印。
不过这本书却是著名的科幻作家诺亚开的一个玩笑。他曾经写了一部叫做《孔安释耶文明历险记》,地球人孔同学游历各文明,在游历到一个以真理为准则的文明国家,由于他的文化程度太低,所以被宣布必须在一个学校学习,直到发表出一篇阐释着新的真理的文章才可以获得继续游历的资格。作为地球双位博士,通晓邦联六大语言的地球天才不得不和一群孩子学习各个文明的文明发展史,和其中的天文地理,星医卜算。而他被获准毕业的一篇论文就叫《宇宙生命的进化与文明形态试论》。不过他却是所在大学近百年来被通过的最差论文,因为他的论据实在是太少了,只有区区的几十页。只是因为他是外星人才被特批通过,其中之一的理由就是带来了一个初级文明的资料和思考方式。后来因为此作品红火一时,在糯米的强烈要求下,他一时兴起就撰写了《宇宙生命的进化与文明形态试论》作为《孔安释耶文明历险记》附属小册子发行。
孟然小时候曾经一度以为是禁书,因为他搜索了各种科普文库,都没有搜索到这本书。直到某一次同学在课堂上闹了笑话才知道原委。作为电子专业的学生自然对历史不甚熟悉。但是恰巧学院组织了学生去听学院请来的一位著名教授的讲座。有一个学生在最后的问答时间,以文明试论中的古文明题